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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论坛标准法规篇|《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修订最新进展!

发布日期: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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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至27日由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主办,郑州瑞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承办的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暨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营养强化剂及特种营养食品专业委员会2023年行业年会成功召开。

本次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以“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创新发展”为主题,深入探讨了营养健康食品产业前沿研究、行业法规、以及创新技术,旨在搭建一个行业自由交流、信息分享、合作的平台,促进营养健康产业的良性快速发展。

随着营养健康产业的发展,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是必不可少的,完善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是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七大策略中的首要策略。习总书记指出标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

本次大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李湖中副研究员做了题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修订进展”的专题报告。

报告中首先分析了国内外营养强化的现状,接着谈到《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的使用现状,从标准的使用现状延伸至GB14880的修订思路,重点讲解了GB14880的修订进展。

01

国内外营养强化现状—微量元素缺乏仍然很严重

微量营养素缺乏,是一个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全球近1/3人口存在微量营养素缺乏,因此营养强化具有重要意义。 

控制微量营养素缺乏的有效手段之一就是食物强化,因其具有覆盖面广,成本效益高,容易接受等优势,被各国广泛采用。

国外的营养强化标准多采用强制性产品标准与自愿性指南或基础标准结合的方式。 

我国的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营养强化剂属于食品添加剂,所以营养强化剂新品种、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按照食品添加剂的要求管理。目前我国关于营养强化的管理标准有《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及卫健委公告、《食用盐碘含量》( GB 26878-2011)、营养强化剂原料的一系列质量规格标准。

调查的3760份市售产品(11大类)中,总体强化比例仅为13.0%,乳及乳制品、饮料类产品以及粮食及粮食制品强化比例较高;冷冻饮品、果泥、豆浆、胶基糖果、大米制品、杂粮粉及其制品等强化比例为0%。主要原因是强化意愿低、允许强化的营养素种类少和成本问题等。

营养强化剂相关生产企业,可以根据以上数据进行针对性推广。

02我国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现状—6大问题需要解决

李湖中副研究员在回顾了GB14880的主要内容以及与其他标准的衔接后,提出了目前我国现行标准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有:

(1)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与“三新”行政许可的协调,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逐个审批;

(2)强化量风险评估数据:陈旧、不系统;

(3)强化量与终产品含量:二者不协调,如少数强化量设定不科学;

(4)强化载体不明确:大众食物强化与自主性食物强化区分不明显,营养强化对我国居民营养改善作用不明显;

(5)部分强化剂品种调整:如骨粉(普通食品原料)、有效化合物配套标准不完善;

(6)氨基酸身份问题。

03GB 14880修订进展

报告中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内容提出的两个转变分别是“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和“吃得安全”向“吃得健康”转变。

标准修订的思路主要是按大众食物强化和自主性食物强化分为两部分;扩大可强化的食品类别和允许强化的营养素种类;按使用量,规定具体强化量上下限。

第一部分大众食物强化中强化载体确定原则是侧重大宗消费的食品,如米面油、酱油。营养素种类是限定在几种比较缺乏的必需营养素(维生素、矿物质)。强化量确定原则是已经批准的营养素尽量保留原强化量;新增的营养素(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确定)的强化量上限是根据大众强化评估结果、食物消费情况,结合既往批准量、专家意见等确定。下限是根据“含有”水平、本底含量、食物消费情况,结合既往批准量、专家意见等确定。

第二部分自主性食物强化的强化载体确定原则是结合“三减”等政策,综合考虑:(1)该类别是否适合强化;(2)是否扩大类别。如将饮料中的亚类合并,适当扩大强化的食品类别。营养素种类确定原则包括:对于水溶性维生素等比较安全的营养素的整体思路是放开强化;脂溶性、具有一定潜在安全风险的营养素需要控制其强化量和允许强化的食品类别,如VA、VD、硒;不缺乏的营养素尽量不强化,如铜、锰、钾、磷,限定在原批准类别(如儿童和孕产妇乳粉);其他成分维持原来批准,如低聚果糖、叶黄素等。强化量上限确定原则是根据自主强化评估结果、食物消费情况,结合既往批准量、专家意见等确定,尽量涵盖现有批准量。下限确定原则是根据“含有”水平、本底含量、食物消费情况,结合既往批准量、专家意见等确定。

扩大可强化的食品类别和允许强化的营养素种类在报告中列出以下两个例子。

(1)焙烤食品大类中允许强化的食品类别增加。

(2)豆浆、糖果类别中允许强化的营养素种类增加。

确定各类食品中每种营养素强化量的考虑要点如下: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框架修订主要新增3个附录,分别是附录A:大众食物强化中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附录B:自主性食物强化中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和附录E:允许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氨基酸及化合物来源。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XXXX)重点修订内容包括分为“大众食物强化”“自主性食物强化”两部分,增加相应定义;分别规定各类食品中的强化量;增加了强化剂种类、扩大了允许强化的食品类别和强化量;增加了允许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氨基酸及化合物来源;整合了历年的公告内容;细化相关要求,使标准更可具执行性。

报告中分享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的最新进展,并对《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进行了全面解析。同时指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的修订仍需要社会各界专家的支持,进一步促进食品营养强化剂的合理使用,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和安全性,共同推动我国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本次活动聚焦营养健康食品产业的发展和创新,通过专家们的分享交流,梳理聚焦,为企业提供思路和解决方案。对于进一步提升营养健康食品产业的关注度、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